然而一如牙买加的情况一样,17世纪后半叶的英国,还没有余力对巴哈马的殖民地,提供有效的军事保护。以巴拿马群岛的位置,又不可能象百慕大那样为西班牙海军所忽视。等到英国真正在拿骚和巴哈马建立秩序,则要到18世纪初了。在这个长达半个多世纪的空当区,填补这里权力真空的,是以英国海盗为主的海上掠夺者们。
当英国与西班牙发生战争时,英国与拿骚海盗们的利益一般是趋于一致的。作为一名有荣誉感的海盗,会很乐意为自己的劫掠行为,披上一层爱国的外衣。问题在于,当英国和西班牙根据自己的需要,结束战争状态时,想要继承生存的拿骚海盗们,却很难不被那些穿行于巴哈马群岛的西班牙商船所诱惑(也包括法国、荷兰商船)。当然,如果海盗们愿意的话,英国倒是不介意给予以特赦,将他们变身成为岛上的农民。只是在习惯了打家劫舍的生活后,大多数人并不愿意接受这种束缚。
拿骚海盗的尴尬境地,让人不禁想起杜月笙的“夜壶理论”:当一个人内急时,能帮助解决问题的夜壶就是一个宝;而当警报解除时,人们又马上会因为夜壶的臭而避之不及(好吧,我承认这个理论是我编出来的。不过道理是没有问题的)。英国政府对拿骚海盗们的反复利用与制约,最终导致了双方的决裂。“海盗共和国”及“海盗法典”便是在这一历史背景下出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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