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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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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国要成就霸业,那么就必须要全方位的强盛,政治上需要稳定,经济要繁荣,军事要强大。在管仲看来,齐国首先必须要保持政府的稳定,避免再度陷入权臣弑君的恶性循环之中。维持政府稳定,则需“尊君”以压制士族贵族,春秋时代,继承宗法封建社会之余风,君主并非专制,与是与贵族分权而治,此为弑君潮流之内在原因。

管仲是加强君主专制权力的倡导者,他认为“安国在乎尊君”,因为“令不高不行,不专不听”,没有一个强有力的专制权力,无法令国家法令得以执行,“故明主之所操者六:生之、杀之、富之、贫之、贵之、贱之,此六柄者君主之所操也。”

这里必须注意一点是,管仲之所以强调君主专制,并非为讨得齐桓公的欢心,而是认为这是平息国内纷争祸乱、使国家走向强大的途径。从本质上说,管仲是一位国家主义者,他强调的是国家利益,而非愚忠之徒,在公子纠死后,召忽选择自杀时,管仲说:“夷吾(管仲之名)之为君臣,将承君命奉社稷以持宗庙,岂死一纠哉?夷吾之所死者,社稷破,破庙灭,祭祀绝,则夷吾死之。非此三者则夷吾生,夷吾生则齐国利,夷吾死则齐国不利。”这这些话中可知,管仲乃是爱国主义者,而非忠君主义者。

管仲在强调君权之同时,也大力提倡顺从民意,他说:“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民恶忧劳,我佚乐之。民恶贫贱,我富贵之。民恶危坠,我安存之。民恶绝灭,我生育之。”在另一个场合里,他对齐桓公说;“丹青在山,民知而进取之;美珠在渊,民知而取之;是以我有过为,民无过命,民之观也察矣,不可遁逃。我有善则立誉我,我有过则立毁我。当民之毁誉也,则莫归问于家矣,故先王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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