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只能从表面上看了,如果患者的是哭笑颠倒的话,也没办法。因为这种情况下如果治疗会有很多奇怪的人权团体来找你麻烦,指责你剥夺了快乐精神病人的快乐,很古怪的说辞。”
我:“嗯,是个问题……精神病定义的基础是什么?过了一个坎儿就算,还是因患病杀人放火满街疯跑才算?”
他:“其实你说的是一个社会认同的问题了。我的看法是:人人都有精神病。”
我:“哎?”
他:“你想想看,你有没有某些方面的偏执?”
我:“嗯……我的电脑桌面上图标不能超过3个,多了必须放快捷栏或者干脆不放桌面,这个算吗?”
他:“算啊,多于3个你就不干对不对?”
我:“那您这么说我身边这种人多了。我认识个女孩,她必须把钱包的钱都按照面值排列好,正反面方向必须一致;另一个是必须把床上的床单绷紧,不能有一丝皱褶;还有一个朋友喜欢宽叶的盆栽,休息日必须挨个把叶子擦得贼亮;对了我还一个习惯,三个月必须家里的家具摆放换个位置,这都算?”
他:“我们分开来说。你的家具移位啊,你朋友伺候花草啊,这个可以用‘情调’这个词。那个整理钱包的人和床单平整的人可以算是小小的矫情。其实这些都是强迫症。但是,这些都没影响你和其他人的正常生活对不对?那就强迫着吧,没什么不可以的。不过你要是连别人的钱包也整理,跑到别人家去强行把人家的家具也挪来挪去,你就算精神病人了。至于去别人家擦花……我觉得这个我很接受(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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