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典学派的另一部重要著作《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以下简称《原理》)中,李嘉图一开始就引述了斯密关于区分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的论述,然后作出结论说:所以,效用对于交换价值说来虽是绝对不可缺少的,但却不能成为交换价值的尺度。接着,李嘉图又纠正了斯密关于没有使用价值的商品也会具有交换价值的错误说法,指出:一种商品如果全苫没有用处,那就无论怎样稀少,也无论获得时需要费多少劳动,总不会具有交换价值。
李嘉图指出,萨伊批评斯密把价值归结为劳动而忽视自然要素的作用,是由于混同了财富的增加和价值的增加。他说,政治经济学中的许多错误都是由于这种混同而产生的。
李嘉图和斯密一样,把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看作是价值的两种含义,而不理解这是商品的两个因素,因而他虽然实际上把使用价值看作是价值存在的物质前提,但却始终把使用价值放在经济学之外,而只研究价值。
我们知道,马克思也曾说过,商品的使用价值是商品学的研究对象,不属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范围。
有人据此批评马克思理论不考虑商品的效用,不考虑对商品的需求,与实际相脱离。其实,这种看法是把马克思和李嘉图等同起来了。
马克思早在1857—1858年的手稿中就曾指出,李嘉图撇开商品的效用和需求的观点从简单流通范围来看是正确的,但从资本流通范围来看则是错误的。马克思解释说,在简单流通中,交换只涉及剩余生产和剩余产品,而在资本流通中,交换则涉及全部生产。只有全部产品转化为货币,资本主义生产才能得到更新。全部产品能否实现,则要取决于社会对这些产品的总需求量即总消费量,所以,“在这里,总消费表现为使用价值的产品的尺度,因而也表现为作为交换价值的产品的尺度。”在这里,“产品的存在的尺度就在于产品的自然属性本身,使用价值要转化为一般形式,就只需有一定的数量,这个量的尺度并不是物化在产品中的劳动,而是来自产品作为使用价值的性质,而且是作为他人的使用价值的性质。”可见,使用价值本身在一定范围内,在发达商品经济范围内也会作为经济形式本身的决定因素,从而处在经济学及其形式规定之中,和价值一起成为经济学的研究对象。马克思作出结论说,“使用价值一旦由于现代生产关系而发生形态变化,或者它本身影响现代生产关系并使之发生形态变化,它就属于政治经济学的范围了。”②从下面对价值实体和价值转形的介绍中,可以看出马克思关于商品效用及其社会需求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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