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合作伙伴与我的合作,享受到的是一个区域所有分店的管理权,由此产生的龙虾供应利润和他自己的开店利润将全部属于合作伙伴自己,而我所收取的那点品牌使用费,可能仅仅只相当于某些店一天的利润而已!这样的利润分配,是合作伙伴处于绝对的强势和有利地位,他们自己在当地按照同样的模式进行创业,所获得的利润也就这么多!因此,在我几乎不瓜分他们任何利润的情况下,单纯从利润上说,他们完全没有必要自己单打独斗去做这个尝试!
未完待续
日期:2010-1-8 23:10:00
【接前面部分】
第四、有朋友可能会想,万一有人不仅考虑利润,和我一样也是希望创建一个全国性质的龙虾品牌呢?,OK,我认为能有这样的目标挺有意思,我有这样的目标,我也欣赏别人有这样的目标,但是要明白一个现实,龙虾品牌的构建是一个系统而长期的过程,并不如想象中那么简单,否则江苏十多年的龙虾发展,而且是政府大力支持,为什么到现在都没有一个响彻全国的龙虾品牌?为什么没有一个在全国都分店云集的龙虾王牌?原因主要有几个方面:
一方面来看,早期从事龙虾店经营的都是下岗工人或者是餐馆经营者,不管是江苏盱眙还是湖北宜城、潜江,大多数经营者都不具备品牌意识,也不具备全国拓展的能力和大局观!他们大多数是为了养家糊口的经营者而已,和我们所在城市其他餐馆经营者一样,天天算计着有多少客人要来消费,要怎么缩减成本,因此,虽然江苏和湖北这些地方早年具备做大的影响力和条件,但无奈力量太分散,都是各自赚钱,即使到北京、上海、广州这些城市去拓展市场,也是彼此当成仇人般互相躲避和防范,而不是互相借力以形成消费趋势,扩大整体消费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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