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7-29 16:03:00
206、龙虾与酒吧合作的可能性分析之二
前面的分析之一主要说明的是在酒吧具备龙虾的消费市场,但光有市场是不行的,还得能有机会进入这个市场,得有机会让这个市场了解到这个味道,这个道理就和我在成都开店一样,成都肯定和湖北等其他地方一样具备龙虾消费市场,但是在成都开店却有很多困难,我简直不敢想象如果没有网友的支持,我店会凄惨到什么程度!有鉴于此,虽然我在很早以前就认为龙虾和酒吧等娱乐场所的结合是很好的一个销售方式,但却一直找不到突破口去进行打开这个市场,难度在哪里?
难度就在如何说服酒吧或者是KTV的那些经营者允许引进我店的龙虾,事实上,我在考虑这个方案的时候,基本上是站在酒吧的利益角度去考虑的,也就是说,这个合作的方案,并不是只追求自己的利润最大化,而忽略了对方的利益!在我这里,甚至是相反的,我首先考虑的是合作方的利益最大化,然后才考虑我自己从中能获得多少利益!此话怎讲?
我在前面的分析之一已经说过,酒吧和KTV等娱乐场所是具备龙虾消费的市场空间的,这些娱乐场所完全可以引进龙虾作为特色小吃推出,很多朋友估计会认为娱乐场所可以获得龙虾的利润,事实上并非如此,如果我去找酒吧老板谈合作的时候,单纯的只能给他们提供龙虾的销售利润,那这样的谈判估计会失败透顶,为什么?因为对于酒吧来说,小吃的利润几乎是可以忽略不计的,他们日常也常备有一些瓜子,开心果等干杂小吃,尽管卖的也不算便宜,但这都是当成喝酒之余的调剂,并没有把它们划入主要收入来源,酒吧和KTV真正的主要利润来源在于:酒水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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