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开办实业
从粥场回来,侯大勇一路在想,粥场只能解一时之困,不是长久之策,要想彻底解决问题,必须要让老百姓有饭吃、有事做,正所谓:有恒产才有恒心。郑州地处中央腹地,荒地不如其它地方多,这么多的难民无法安置,要做到有恒产谈何容易。
郑州虽是相对富裕的州,但大部分费用都花在军费上,郑州共有驻军六千人,每天花费极大。五代制度多承唐制,安史之乱发生以前,唐朝的军队大致包括禁军、边军、地方武装(如团结兵)等。前两种虽任务有别,但都是职业兵,后一种则具有民兵性质,其中禁军、边军属于中央军,是国家武装的主力,安史之乱前,这些武装的费用大部分由中央支付。
在平定安史之乱的过程中,军队的性质发生了变化,中央军队逐步转变成为地方军队,转变开端于节度使兵制的形成,完成于两税三分的确立,至于平叛过程中刚刚组建的军队,组建之初即已具有了浓厚的地方色彩。
随着军队地方化的完成,军队成为由当地人组成的驻守于当地,并由当地赋税供养的地方军队。在郑州六千人的军队,成为巨大的销钱机器,郑州的税收大部分用在这上面,而税收以农税为主,造成农民负担极重,生活贫困。
当时军器价值相当昂贵的,在大周显德元年时期,一枝弩,钱一贯五百文,一张弓,钱七百至八百文。一副全装甲价值三十八贯二百文,一副马甲四十贯一百文,一张弓二贯八百文,一把提刀三贯三百文,一枝弓箭,七十四文,一枝弩箭六十五文,造弓一万张,需要牛筋六千七百四十五斤,牛角一万一千只。米价,平均米价是在每石五百文左右浮动,绢价,每匹五百文至一千文之间,马价,每匹三十至五十贯,名马达到七十、八十贯乃至一百贯。由上述数字可以看出,盔甲装备的价格是非常昂贵的,其余的装备也绝对不便宜,一把提刀至少能换一石米或者一匹绢。战马的价值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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