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案情报告上的描述,雷海琼陈尸的姿态颇为特别。她是背朝上躺在女厕所的走廊地板上的,左手臂伸向前方,左手向前竖起食指,右臂放在身体的旁边。莫兰认为,人在被刀捅死时,身体正承受剧痛,无论如何都不太可能会有伸出食指这样的姿态。所以,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凶手为了迷惑警方故意为之,另一种是雷海琼临死前向警方提供的讯息。假如是第二种,那雷海琼想用这个手势告诉警方什么呢?我的手指?手指指的方向?还是——1号?
如王雪所说,雷海琼随身的确带了一个包。包内的物品包括纸巾、口红、香水、眉笔、一个新的塑料袋、一支圆珠笔、一包话梅、三根橡皮筋和一张前天的报纸。包里没有钱包,也没有身份证、驾驶证,地址簿等任何可以说明其身份的物品。于是,警方不得不用最快的速度将认尸启示登上了报纸。
次日清晨,也就是7月21日上午10点左右,雷海琼的弟弟雷海晨与其母亲一起来到了D区丨警丨察局,他们很快确认了死者的身份。雷海晨告诉警方,雷海琼不住在家里,平时很少跟家里联系,逢年过节也基本不回家。“如果不是看到照片里的人很像我姐姐,我是不会来的。”雷海晨说。凑巧的是,雷海晨就在青风中学高二年级就读,只不过因为罹患先天性心脏病,他有部分时间都不得不在家自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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