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狼哥捧着心,装出很受伤的样子。好好,你杀人不见血啊。
一航用手拿了一块蛋糕就往嘴里塞。我看着他,还真不是一般二般的惊讶。酒有这么大的魔力吗?能把一个儒雅、精致的男人变得如此不讲究。一航是精致的,吃东西不会发出声,衣服上不会粘上毛,喝酒讲究情调,什么酒用什么杯子,比酒本身还来得重要。这样一个讲究形式感的男人,居然用手抓东西吃,有意思。我看了看一航,再看了看桌上的啤酒瓶,竟然笑了。
他,狼哥用嘴朝一航努着,什么菜味?
我迷着眼打量醉兮兮的一航。海鲜味。
是你喜欢的味道吗?
我自己都不知道喜欢什么味道。
难怪。狼哥把脸凑到我面前,上下左右的闻着,说好像还有酥油味。
只要没狼味就行。我拖过啤酒瓶灌了一口。
哦,我要死了。狼哥靠在迷糊身上。迷糊,你不能见死不救吧。
我们喝着酒,瞎砍着,直到深夜,都有些醉意了吧。回家。不知谁说了这么一句。然后集体站起,不,是我扶着一航站起,迷糊扶着狼哥站起,各自唱着不成调的歌,往外走,谁买的单,不知道。
北京中路,很安静,我们四个人,互相搂着肩,大声唱着,像螃蟹般走得歪歪扭扭。
迷糊好像是住在东效的唐番宾馆,她跟狼哥约了第二天去蜇蚌寺后,拦了一辆车,走了。
美女走了。我冲狼哥吹起了口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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