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何飞不幸沦为战败方一员,口袋给翻了个底儿朝天。
晚饭时,众人谈到几个月后的分别,不由有些伤感,酒也喝了不少。感觉再多一口就要吐了的时候,何飞冲开层层阻拦,执意回了住处。
路上,凉风一吹,何飞真的吐了酒。一个人蹲下来,冲着菜市场边儿上的杂货铺门口,吐得那个天昏地暗。
身边连个递块纸巾端口温水的人都没有,何飞一时间竟十分气恼,尽管知道若是在家里狼狈成这副德性,项磊一定不可能袖手旁观,可何飞还是蛮不讲理在心里骂道:项磊,你他妈的这会儿在哪儿呢!
手机在口袋里震个不停,何飞一直没腾出空闲去接。
差不多没什么东西可吐的时候,何飞才站起来继续往回走。嘴角和鼻腔里残留的味道,让自己频频作呕。
何飞忽然想,这样的自己,项磊还会不会喜欢?
自己有什么好喜欢的!何飞觉得项磊的喜欢,一定不是因为自己是何飞,而是因为自己是个男人罢了。当初如果不是自己上赶着找他,这会儿走在这条路上,往那个熟悉的地方赶的人,应该是别人,随便一个男人,凑合在一起过日子的男人。
不一样的,真的不一样!老子喜欢他,可不是因为他是个男人!
可是,喜欢他什么呢?他有什么是值得自己喜欢的呢?因为他像自己再也找不回来的兄弟吗?还是因为别的什么?
因为他是项磊,——敷衍一样的原由,因为他是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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