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好。”曼泰利眯了眯眼睛。隐隐可见在不到一百码以外的沙滩上,新兵都把帐篷支起来了。停泊在远处港湾里的几艘自由轮快要在暮霭里消失了。“好吧,就把这可怜的小子给了你吧。”曼泰利飞快翻过了几页纸,指头顺着一排名字一个个往下点,点到一个名字,拿指甲在名下划了道印子。“他叫罗思,入伍登记的专业是文书。也许到了你的手里,当步兵也狐狐叫呢。”
新兵又在海滩上待了一两天。就在克洛夫特找曼泰利上尉谈话后的那天黄昏,罗思孤苦伶仃的,独自走在新兵营地上。跟他睡在一起的那个弟兄是个好好脾气的大个农家小伙子,上别的帐篷去看朋友至今还没有回来。罗思可不想去找他们。昨天晚上他就跟着一块儿去过,他也还是那句老话:总觉得跟人家合不来。他那个伙伴和伙伴的那帮朋友都还年轻得很,大概才中学毕业,嘻嘻哈哈的尽开些无聊的玩笑,满嘴粗话,扭扭打打。跟他们在一起,他真不知道说些什么好。他只觉得内心又涌起了一股熟悉的强烈的愿望,巴不得能找个人谈论些正经事。可是他马上又理会到自己在这些新兵里并没有一个深交--跟他一起出国的伙伴都已经在最后一个新兵站分手了。就是在这些一同出国的伙伴里,他好象也没有一个特别知己的朋友。罗思觉得他们都是些糊涂虫,除了搞女人以外,满脑袋再也没有别的想头了。他郁郁不乐地瞅着沙滩上东一座西一座的三角小帐篷。再过一两天,就要把他发下排里去了,想起这件事,他心里越发高兴不起来了。要当步兵去了:多卑鄙的手段啊。别的不说,哄他说来当文书总不应该吧。想到这里罗思只好把肩膀一耸:有什么好说呢,军队就是要你来当炮灰嘛。连他这样有了儿女、体质又差的人,都要抽去当步兵。他是个大学毕业生,熟悉办公室里的一套事务,能做的工作多着哪。可是跟军队又有什么可说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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