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长了几岁年纪,大概到了十七岁上吧,他就常常到八月的赛会上去降烈马,他降烈马还很有点名气,在县里也算得上是数一数二的骑师了。可没想到有一回老远的从丹尼森来了一个家伙。一场正式比赛,公正人什么的样样都有,比下来山姆偏偏就输在那个家伙的手里。我记得山姆当时气得两天都没有跟人说一句话。“这小子其实倒是个好种子,”老杰西特意加重了语气告诉他的邻人说。“当年我们的祖上披荆斩棘,是来到这儿最早的人家之一,到现在总该有六十年的历史了吧。在咱们得克萨斯州,姓克洛夫特的人家就有超过一百年历史的。我看我们克洛夫特家的先世有一些人也就有山姆的那股倔劲儿。八成儿就是因为有这么股倔劲儿,所以他们才不怕披荆斩棘,千里迢迢到这儿来了。”
捕鹿、打架、赛会上降烈马,把这些时间统统加在一起,一年也总共只得十来天。生活中更多的则是其他:近处是绵延不断的一大片平坦的土地,远望是一脉青山,一天三餐总是在大厨房里吃,同桌的总是爹娘、兄弟,加上牧场上的那几个工头。再有就是听听牧场工人小屋里的谈话。那声音总是轻轻的,带着沉思的口气。没错儿,那小姑娘肯定会记得我的,只要她那时候并没有醉糊涂。
我后来就死死盯住了那个黑鬼,我说,你这个黑小子,真坏透了,说着顺手抓起一把小斧头,劈头盖脸给了他一家伙。那王八免崽子简直连血也没有流几滴。宰黑鬼打他脑袋最爽快了,杀大象也是这样,一砸脑袋就管保呜呼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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