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他喝过了五六杯酒,不妨挨到他身边去听听。他常常有些惊人之语。跟他的太太也可以谈谈,这一位是他新娶的,是个妙人。
在酒吧间里,碰上了哈佛的一个同班同学:
侯恩,你不晓得给《太空》工作是怎么个味道呢。那个老板!可恶透了,简直是个法西斯。他那里搜罗了一批写文章的,都是人才,个个卖足了力气替他干,生怕丢了饭碗,因为那里可以挣到两百块钱一个星期,丢了饭碗的话另行谋生就困难了。他要的文章总脱不出那一套,可是他鬼点子多极了,说实在的,我每次看到他们绞尽脑汁炮制出那种破烂货来,我就直打恶心。--掏出了一支烟。--你又干吗要吃这碗饭呢?
我是闹着玩儿的。
你该不会写那种混蛋文章来弄个作家当吧?
哪里,我算什么作家,我连文章都不大想写。
唉,想写文章的人也实在太多了。依我看真有点意思的简直连半个也难找。谁说不是?
反正咱们就糊里糊涂喝它个醉,找个女人睡上一觉,到天光大亮再起来。对。
欧洲的战事一开始,他就决心去参加加拿大空军,可是他夜间的视力达不到标准。事实上他的本意也不过是想离开纽约而已,在这个大都会里他实在待不下去了。晚上他有时会只身外出,搭上公共汽车或高架列车,一直乘到终点,来到布鲁克林或布朗克斯信步所之,且走且看地行于在静悄俏的街头。不过他更多的却是去贫民窟,去感受那里特有的凄凉滋味:看,水泥门阶上坐着的是位老婆婆,呆滞的眼神表明她住这样的破屋、这样的陋巷,已经有六、七十年了;再仔细听听,回荡在石硬的柏油路上的分明是一片童声,却是那样没精打采,听不出有一丝欢乐。终于激情又化作了行动:他通过一个朋友的介绍,在内地一个城市里当了一名工会组织员。在组织员训练班训练了一个月,然后就去一家工厂,用了整整一个冬天的时间做动员工人入会的工作。可是冬天一过事情却又崩了。因为等到大部分工人都入了会,工会也得到了承认,工会领导人却又决定不罢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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