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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0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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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1-07-19 07:35:26

昨日军统 (388)

1939年2月10日,晴气庆胤接到了一份参谋本部“致晴气少佐的训令”:

这份训令不长,一共只有三条:

“一、大本营确定,将援助丁默邨一派的特务工作,作为对付上海恐怖活动对策的一个环节,

二、你在上海应与丁默邨进行联络,援助特务工作,协助华中派遣军推行其对付租界的对策,并处理土肥原机关所遗留的工作。分派塚本诚宪兵大尉和中岛信一少尉,作为你的部属。

三、在援助特务工作时,宜就下列事项与丁默邨进行联络:(一)专事杜绝在租界内发生反目活动时,尤应避免与工部局发生摩擦;(二)不得逮捕与日本方面有关系的中国人;(三)与汪兆铭的和平运动合流;(四)三月份以后,每月贷与三十万日元,借与枪支五百枝、子丨弹丨五万发以及丨炸丨药五百公斤。”

丁默邨、李士群的努力,到底没有白费——终于可以当汉奸了,而且日本人给出的价码,远远高出他们自己的预期。

对于这份“训令”,晴气感到十分意外,他回忆说:“我能成为特务工作的负责人,则是压根儿也没有想到过。我只是代土肥原中将汇报特务工作情况,却受命与丁默部进行联络,再也没有比这更使我感到意外的了。”

对于这项新的使命,晴气并不太愿意接受。他说:“影佐大佐的关怀令人感激。要我与丁默邨等人‘进行联络’,这意思大概是叫我别过多地去干涉他们吧。我们无特务工作经验,要使特务工作成功,就不应当说三道四。然而,怎样才能使他们实现日本对特务工作的希望呢?而且,丁默邨等人如是敌人的间谍时,又怎样才能不至于措手不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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