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是毛泽东等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中为中国工农红军制订的纪律,其具体内容在不同时候和不同部队略有出入。在红军初创时期,就已提出部队对待群众要说话和气,买卖公平,不拉伕,不打人,不骂人。一九二八年春工农红军在井冈山的时候,规定了三项纪律:第一、行动听指挥;第二、不拿工人农民一点东西;第三、打土豪要归公。一九二八年夏提出了六项注意:一、上门板,二、捆铺草,三、说话和气,四、买卖公平,五、借东西要还,六、损坏东西要赔。一九二九年以后,毛泽东又将三大纪律中的“不拿工人农民一点东西”,改为“不拿群众一针一线”;“打土豪要归公”改为“筹款要归公”,后来又改为“一切缴获要归公”。对于六项注意,增加了“洗澡避女人”和“不搜俘虏腰包”两项内容,从而成为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这些纪律,曾经是红军以及后来的八路军、新四军、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于人民军队的建设,对于正确处理军队内部关系、团结人民群众和确立人民军队对待俘虏的正确政策,都起了伟大的作用。
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
(一九四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这是毛泽东在中共中央一九四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至二十八日在陕北米脂县杨家沟召集的会议上的报告。这次会议除有当时能够到会的中央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以外,还有陕甘宁边区和晋绥边区负责同志参加。会议讨论了和通过了毛泽东的这个报告和他所写的《关于目前国际形势的几点估计》(见本卷第一一八四页)。关于毛泽东的报告,会议的决定指出:“这个报告是整个打倒蒋介石反动统治集团,建立新民主主义中国的时期内,在政治、军事、经济各方面带纲领性的文件。全党全军应将这个文件联系一九四七年双十节各项文件(按指一九四七年十月十日公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中国人民解放军口号》、《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关于重行颁布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训令》、《中国土地法大纲》和《中共中央关于公布中国土地法大纲的决议》),进行深入教育,并在实践中严格地遵照实施。各地实施政策中如果有和报告所指出的原则不相符合的地方,应即加以改正。”这次会议的其他重要决定有:(1)中国人民革命战争应该力争不间断地发展到完全胜利,应该不让敌人用缓兵之计(和谈)获得休整时间,然后再来打人民。(2)组织革命的中央政府的时机目前尚未成熟,须待我军取得更大胜利,然后考虑此项问题,颁布宪法更是将来的问题。会议还详细讨论了当时党内的倾向问题以及土地改革和群众运动中的几个具体政策问题。讨论的结果后来由毛泽东写在《关于目前党的政策中的几个重要问题》(见本卷第一二六七页)一文中。从本篇起,直到一九四八年三月二十日《关于情况的通报》止,都是在陕北米脂县杨家沟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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