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后人的角度来看,柯敏明完全应该在战争结束之前,在同盟国集团的基础上组织国际邦联,然后利用战争中的便利条件,让国际邦联正式成立,那么就不存在着后面这么多的问题了,至少,在确定邦联宪章的时候,不会遇到这么多的麻烦吧!而柯敏明当时没有这么做,他是在战争结束之后解散了同盟国集团,然后再重新组织成立国际邦联的,这看上去似乎是绕了一个大弯路!当然,柯敏明这么做,也有他自己的理由!
同盟国集团本身的性质其实是一个利益集团,即为了维护成员国的利益,而综合各个国家的力量,为战争服务的,而在战争之前,自然是为了准备战争,以及国家对抗服务的!这一点,在同盟条约里面写得相当的清楚,其核心思想就是通过整合各个国家的力量,在与协约过的对抗中获得胜利。而在战争爆发之后,自然添上了一条,即利用所有同盟国成员的一切资源,尽一切的力量来获得战争的胜利!
很明显的,同盟国集团本身是为战争与对抗而存在的,而其存在的直接原因是以美国为首的协约国的威胁!战争结束之后,美国已经不复存在,而协约国也已经土崩瓦解,在这种情况之下,同盟国还有存在的必要吗?回答是否定的,在战后,同盟国已经没有存在下去的必要了,因为战后的世界本身就是以和平为主的,而同盟国并不是为了维护和平而存在的,所以同盟国已经没有生存下去的空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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