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3-30 09:20:05
——循吏列传
在《史记•循吏列传》中,除了孙叔敖和子产之外,还有三个人,都是春秋时人,顺便作一介绍。
公仪休是鲁国的博士,也就是儒学研究比较高明的人。由于才学优异做了鲁国国相,至于那时候谁是国君,太史公也没有说,我们也就不知道。
公仪休这人奉公守法,他命令当官的不许和百姓争夺利益,做大官的不许跟小官争利。
有一次,有人给公仪休送鱼来了,因为这人听说公仪休爱吃鱼,特地来巴结。
“不行不行,我不能收。”公仪休拒绝了。
“听说您爱吃鱼啊,嫌我这鱼死了?没有啊。”送鱼的当然不肯就这么拿回去。
“正因为我爱吃鱼,才不能接受啊。现在我做国相,自己还买得起鱼吃;如果因为今天收下你的鱼而被免官,今后谁还肯给我送鱼?所以我决不能收。”公仪休说了自己的道理。
说来也奇怪,春秋时期公仪休讲的道理,后来再也没有人讲过了。看来,《史记》的这段记载很失败。
公仪休吃了家里中的蔬菜,感觉味道很好,于是就把自家园中的菜都拔下来扔掉了。他看见自家织的布好,就立刻把妻子赶出去旅游了,自己在家里把织机给砸了。
“爹,你这是干什么啊?”儿子觉得奇怪,于是来问。
“干什么?我都说了,当官的不要跟老百姓争利。你说当官的家里如果都种好菜织好布,人家农民和织妇把他们的产品卖给谁啊?”公仪休的自我要求非常严格,而且很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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