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前有个浅坑,一摊血迹,淡淡的酸味,是高纯度硝化物炸药的遗址与遗留气息。每枚反步兵雷内部都装有12克这种硝化物。这种雷妙极了,塑料压制的,只有擦脸油盒那么点大,十公斤力量就能压发爆炸。爆炸时不产生任何金属碎片,全靠瞬间的强大气浪噬掉人的足踝。兵们管踩上它的伙伴叫失足青年,它只要你一只脚多一点都不要。元音在兵器课上,手指间捏着一枚雷给兵们讲述现代战争的特性。他问:是击毙一个敌人好呢还是击伤一个敌人好?兵们说:毙了他。他说你们错了,重伤一个敌人更好。比如对方一个班,你把班副打死了,他们的同伴会为他报仇,从而激发出更大的战斗力。比多一个班副更厉害。假如你只要班副一只脚呢?结果就妙极了,丢掉脚的家伙哭天喊地,弄得同伴心乱如麻,他自己打不了仗不说还得由两弟兄抬他下去,一下子就减员三人——这就是伤敌比毙敌好的原因。对于对方来讲,打发一个烈士500元抚恤金就够了,但是要抚养一个伤残军人半辈子的生活,非得几万元不可。不仅如此,这个丢了腿的家伙每天在街上走来走去,尿尿都站不直,成为战场失败的生动广告,对百姓心理冲击无法估计,这才叫以最小的代价给对方造成最大的损失,才叫现代战争。……元音用一具新型布雷器将 200枚反步兵雷轰上天,让兵们亲眼看见雷体雨点般落下,钻进丛林石缝沟坎里,然后让他们小心寻找,兵们一个也找不到。他告诉兵们这种雷隐蔽性极佳,不怕日晒雨淋,有效期10年3650天。比一般当代夫妻厮守的时间更长。即使藏在地面以下20厘米处,它也能感受到土层上面的压力,超过10公斤就照炸不误。于典在旁边赞叹着,我以为我够坏了,你比我三个摞一块还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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