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蕊赴任江州,从丞相府出发,竟无人伴随,仅带一家僮,到洪江渡口,艄公刘洪、李彪见色起意, 杀了陈光蕊和家僮,逼小姐顺从。小姐寻思无计,只得顺了刘洪,更离谱的是刘洪穿了光蕊衣冠,带了官凭文书,同小姐往江州上任去了。
刘洪一水贼,居然敢冒充朝廷命官,还带着个活证人,小姐不揭穿杀夫凶手还在等什么?她可能担心怀着的孩子有危险,孩子(即后来的唐僧)生下后, 顺水放走, 由老和尚收养, 她完全可以报案,却为何仍不作声?
更离奇的是, 刘洪竟冒充了十八年没被发觉!女儿出嫁后没回过娘家, 也无书信来往!这十八年中,小姐和杀夫凶手夜夜同床共眠, 简直叫人无法想像!
后来儿子陈玄奘年满十八岁后到京城报信,丞相居然发六万御林军来捉!
陈光蕊复活后, 一家团圆, 小姐竟然又从容自尽了!
着实叫人费解啊!
于是, 就有人说, 这一篇是《西游记》最大的一处败笔。最不合理, 甚为荒诞!犯了写小说不可犯的错误,这些漏洞作者能回答得了吗?作者吴承恩在处理这段故事时的拙劣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臭!
恰恰说错了, 吴老先生绝不至于犯如此低级的逻辑错误, 难道他不知道这样写很荒诞吗! 还留下把柄给你来说! 既然他这样写了, 就是另有深意的, 这正是吴老先生的高明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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