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8-11-7 22:53:11
如果S妻认为有必要报复前妻,她可以行动。这是她的选择,与我无关,但她权衡过,没行动。假设她行动了,前妻肯定不好过,同时,S更不好过,而S是全家支柱。
我当然得先为前妻着想。
另外,“任何一个有正常思想的女子,如果不是真正爱上一个人,是不可能与他上床的,无论他如何引诱.除非她天性淫荡”,这是理论正确,现实常有例外,如某人骗某人上床,可能并无爱情也能得手,然后再发展感情也成功,现实多了去。
日期:2008-11-7 23:04:59
我相信S也不会说我报复过他,如果连他的裆部不小心撞痛了我的膝盖也算报复的话,那没什么好说。此外,我还没动过手。我也不会为这个问题费多少心思。所以大家尽可放心。但是,S要时刻小心。
日期:2008-11-7 23:24:47
S一而再那样,我可没对他老婆那样。就算前妻后来也“爱上他”了,他可收手但没有,那么,别指望拍拍屁股走人就行。这个问题我不再多提。
日期:2008-11-7 23:33:46
现在与前妻是分手了,为何还为她出头?前妻我没保护好,虽然她有错,那么分开了,我还得帮助她。若S真的能带给她幸福,那我现在潇洒转身就是,但现实是,S给她带来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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