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6-12-5 07:56:08
不好意思,本来今天回来的晚,又跟人说了会儿话。现在发了。
沈芳其实并没有真的去上班。我记得好像就是第一个周一的那天,去了公司,参加了A专门为她组织的一个介绍会议。几个部门的经理和高管把公司的经营对她做了汇报。当时,我记得我在边上旁听的时候,感觉就是走个形式过过场。但是,沈芳倒是不动声色,表现出一副很认真的样子。上午会结束,她们一起吃了个饭,下午还是A陪着去看了看码头。然后,沈芳就拉着我逛街去了,又扫回一堆高档消费品。晚上吃完饭回到宾馆,我看着外屋地上的一片纸袋子,自言自语地说,“看来也真得是个公子哥才娶得起你。”
沈芳当时正在比着试一条丝巾。听完我这话,脸一沉,半天不说话。我有点紧张,我想,是不是她误会我觉得她乱花钱了。正要想个理由圆圆场,却听沈芳说,“我要是真的嫁人,你觉得对方要挣多少钱才能养活我?”
我很认真的想了想,“最最最低标准,也要进入40%的纳税层。正常说,怎么也得60千镑,才刚算个起步。而且,只养你,不养你那车和房,还有使唤的。”
沈芳不说话了。似乎对我说的也表示认同。
晚上睡觉时,我正在看电视。沈芳洗完澡出来,上床,没有像往常一样自己安静的睡去,而是蹭蹭蹭到我身边,先是在我肩膀靠了一会儿,然后就顺势躺在我怀里,枕着我胸口,突然说,“其实,我想想,要是不用买房子,也不要太铺张。一个月1、2千就差不多够吃喝了。用不了很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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