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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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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他这种因读了大学而进城工作生活的人,以不谙乡里人情世故的代价换了相貌光鲜的虚壳,然后也在日子的叠加里被乡里的人情世故抛弃。

堂哥其实是村里较早盖两层楼房的人——确切说是盖了一层半,第二层只有一半,刚好留了一半做为天台,可以用来晒东西。那是当时最为时髦的盖法。那是什么时候?约摸应该田晓风快大学毕业,记不大清了。现在原来的房子虽然有了年份,但当时是里外全都贴了瓷砖,所以看起来依然是锃亮锃亮。现在是另外新盖,要盖两层半。他有两个儿子,小儿子大田少华一岁半,正是给田少华当“司令”带着田少华各种耍的年纪。儿子大了,一人一边,这是当初知道堂哥要盖新房时,心里唯一能说明自己的伦理世俗缘由。毕竟,现在盖这样一栋房子,一层不下一百五十平,收拾妥当也得小一百万。

能人!田晓风不得不在心里对堂哥竖大拇指。

村里的路灯已经亮了,乳白色的灯光下,硬化村道显得挺干净——说白了就是没有猪或牛在上面随地大小便,也没有什么明显的败枝烂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让大家已经习惯了这种举目可见的洁净,当然了,另外的缘由是养牛的人家少了,猪也很少散养,让它在村里随意逛。甚至连鸡鸭鹅等家禽都被困在各家各户高高的围墙里,不再轻易出来影响村容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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