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是找不到的话,那可就麻烦了。”若雪在电话里想了一想以后接着说道:
“案发位置在公路边,如果要不是二道营子本地人干的。那么就是有人在公路边停下了车,然后下坡走到那个院子里面,做下了这个案子……”
“不能!”我果断的否决了若雪的这个假设。
我在脑海里面,想象了一下作案的那个场面,若雪这个假设根本就不成立!
那个案犯作案的时候,甚至把死去的小孩搬过来围观。这种行为根本就不是正常人应该有的,同时我也几乎可以肯定,罪犯绝对不是由于一时冲动,才做下了这桩案子。
这个案件中的所有线索,都说明这个案犯,是一个心理扭曲变态的家伙。
像这样的人,如果他开着车,穿着貂皮衣服。那么他心里不断幻想着的作案场面,绝不会是在农村的土房子里。
举个例子,如果是在外国,要是一桩连环杀人案中,所有的被害者全是白人。那么警方就几乎可以肯定,那个变态杀人犯也一定是白人。
同样的道理,如果这个人是一个生活优渥的城市白领。那么杀害一个农妇并不能给他带来丝毫的快感,因为刘继芬这类型的人,根本就不是他幻想的目标。
这里面的矛盾在哪儿呢?最大的问题,就是那根貂毛!
“貂皮、貂皮!为什么一个穿着貂皮的人,他会……”
“不对!”猛然间我一个激灵,又想到了另外一个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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