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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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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见这根金条以后,我也好心大发,伸手把旅行包的拉链打开了,这才发现包里面并不是全部都是金条,包里面除了四根金条之外,剩下的都是现金,有七八捆一万的,和一大捆十万元绑在一起的,我伸手翻了一下,除了这些钱物之外,最下面还有一块百达翡丽的皮带手表,一个女式钻戒和一条小拇指粗细的金项链,看见这条项链,我一眼认出来了,这是康哥脖子面一直戴着的。

随着时代的发展,现在的人们已经越来越少的接触黄金饰品了,但很多混子身,仍会习惯性的佩戴着一条金项链,最早的时候我很不理解,觉得这种行为挺装B,而且还挺土的,直到有一次大斌我们聊天的时候,他才告诉了我混子带金项链的原因。

混子之所以喜欢戴一条金链子在身,是因为他们这个群体有着太多的不确定性,因为这类人的性格普遍较冲动,所以没准什么时候,他们身边会发生一些不可控的意外,有可能是伤了人跑路,也可能是被仇家追杀而颠沛流离……不管种种原因,反正到了走投无路的时候,身的这条金项链,变成了保命的本钱,你可以用它去换取亡命生涯的一顿救命饭,也可以用它在某个黑诊所,挖出打在你身体里的子丨弹丨,缝合遍体鳞伤的身体……总而言之,这条金链子,是一个混子在孤立无援时的生存保障,也是绝境的时候,最后的一道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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