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踪人失踪当天下午曾接到过一个电话,然后半小时后即开车离开,但这一去再也没回来。晚家里打电话的时候,发现她的手机关机了。家里人久等没有回音,便于第二天早晨打了报警电话。然后等人失踪满二十四小时后,派出所才正式立案。
派出所也曾调查过那个电话,但那个电话号码却是一个四川民工的名字,而且那名民工现在正在南省打工,因此派出所认为这个电话和实际机主并不是一个人,这个电话可能存在问题。也正是因为这一点,级领导才认为这起案件性质恶劣,才让刑警队接手此案。
种纬接到这个案子后也有点头大,按理失踪案不是人已经出了意外,是因故出走或者走失。而通过前期派出所转过来的案卷资料看,李艳红的交际和生活圈子较稳定,人际关系良好,应该没有促使她离家出走的原因。更何况她还有个可爱的孩子,母子关系也很好,更不大可能突然抛弃孩子离家出走。这样一来,出现意外的可能性很大了。
接手这个案件后,种纬他们也一时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只好先派人继续了解那个可疑的电话号码的情况,同时也派人去了解李艳红当天可能去的地方。因为李艳红是做招商工作的,因此不排除她和什么人约会去了。加她又开了车,因此种纬安排人调阅了天海目前为数不多的一些路口摄像头的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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