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手桃木剑,直接刺穿了女鬼肚子,当场将其钉在了地。
“儿媳妇!”那老鬼猛的转头,忽然对着我们这边喊了一声,随即奋不顾身的冲了过来。
杨雪见那老鬼突然冲了过来,直接迎了去,准备抵挡。
同时背对着我开口道:“丁凡,别手下留情。击鬼门,杀了女鬼,要不然拖累的是我们,死的也是我们!”
我这一剑下去,并非要害,女鬼也不会立刻死。
因为这个位置对没有实质身体的鬼魂来说,并非致命,只会让他们受创,流逝一些阴煞之力。
唯有胸口和额头两个位置,才是鬼魂们的死穴。
之所以我没有选着这两个死穴,直接杀死女鬼。
主要是想留她一命,想等一会用符咒或者其它什么办法,除了这女鬼体内的煞气,送他们去投胎。
因为在我看来,这几只鬼并非必死不可。
他们杀过人,这一点没错。
算我们杀了她们,也不会背因果。
但是我不想那么做,因为他们的死很无辜。
生前遭受了很不公平的待遇,死后化作厉鬼才会危害一方,这才见到谁都叫“开发商”!
如果我留她们一命,送他们下去。
在下面,他们会因为杀过人,下十八层地狱受尽折磨和苦难,或许要很多很多年才能刑满释放。
但是,那总魂飞魄散强吧?我是这么认为的。
要知道鬼魂死了,那真的没了,魂飞魄散可是永远都不会出现的。
蝼蚁尚且贪生,何况是一只人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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