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往往检方在审讯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并不一定掌握太多关于其犯罪的确凿证据。
采取的手段,往往也是诈!
如,检方预审员会说,某某,你所犯的一切罪行我们都已经掌握,现在,政府给你宽大处理的机会,你应该相信党和政府的一惯政策,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所以,说吧,老实交代,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
或者又会说,某某某已经交代了,我们只是和你对一下口供,看看谁说的情况存在不尽不实的部分,谁先说,说的多,会看成主动立功行为,在后面的量刑过程会加以考虑…
这些手段,对于大多数犯罪分子都会有一定效果。
一问、二诈、三吓唬,再加局子里特定的氛围,基本一百个犯罪分子,九十多个都会撂了!
但也有例外,有些人第一关糊弄不过去,进入第二阶段,沉默对抗!
如果到时候还不行,那好,她们将会采取第三招,是交代那些不会构成重刑的罪责,或者,将自己在某个刑事案件的责任降到最低!
而,交代与案情无关的其他轻罪,也是犯罪分子常用的办法。
用一个成语来形容,那是---避重轻!
我忽然意识到,刚才陈涵对我说起自己是石女,而且是当着众人的面说,甚至表现的极为激动,不惜不要脸面,直接脱裤子,在我和仇冉可两个大老爷们在场的情况邀请验明正身!
那么,也许陈涵是石女这一点不会有问题,她并不怕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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