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铭接过信默默打开一瞧,这是一份证明信,是冯小娥写的。证明她的死跟露露没有关系,是冯小娥自己坚决要求之下,露露才帮助她杀死了自己。因为自己原本就不想活了,丈夫一直殴打她,惨无人道。
她知道家人没办法维护她,而再这样下去,她一定会被她男人活活打死的。与其那样,不如提早结束这种痛苦。因此她选择了请她的闺蜜露露帮她结束自己的生命,并且想利用这个来达到让她男人受到应有的惩罚的目的。
信的末尾署了冯小娥和露露的名字,还盖的有两人的手印。
陆铭看完,没有表态。他先从怀里取出了自己先前提取的死者冯小娥的指纹,与信上的掌纹进行了比对,很快确认是同一的。证明这封信是确是冯小娥写的。
陆铭把信放下:“现在你告诉我,到底怎么回事?”
“那天,就是上个月二十五的傍晚时分,我在家中,冯小娥来了,告诉我说她不想活了。因为她这之前就跟我说过,我就问她怎么了?她说她男人在外面欠了很多债,债主到处追她,让她还债。并且时常在家里来骚扰,甚至还说如果她男人还不了债,就把她卖到青楼去换钱,还对她动手动脚的。”
“还是邻居来了那些债主才悻悻的走的。这样的事情发生好几次,她等不到她男人把她打死,就先会被她男人把她卖到青楼去,那她宁可死,她说她男人一定会这样做的。她说她不想等到那一天,她要报复她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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