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李从前在其他地方从没见过狗也可以像人一样乘摩托车,觉得好笑,看着看着,没忍住,“噗”的一声,便笑了出来。
载着狗的摩托车街上好好的正开着,经过面前时,忽然放缓速度,在她面前不远处停下。
年轻男子刹车,伸长两腿,撑住车身,回头看她,目光自下而上,由她的腿看到脸上,有点不太确定地喊出她的名字:“桃李?”
时隔多年,再次听见他的声音,桃李有片刻茫然与失神。她从没想到会在这种场合和他遇见,若不是声音,光凭眼前形象,她根本都无法认他是从前的李上言。从小他都是比她还要白的肤色,就算踢球的那个时候,都没见他黑过,可在这里,还是没能抵挡住云南高原的紫外线,晒得同本地人一样,成了黑皮。不仅冷白肤色不再,便是形象,也同从前判若两人。
这几年里不知道他都经历了些什么,皮肤晒得墨墨黑,两边鬓角以及脑后头发剃的短碎,露出青色头皮,头顶却扎一根复古造型的毛糙小辫,左耳戴一枚钻石耳钉,右鬓头皮剃一个骚包闪电。更兼身上洗到泛白的牛仔衣裤,脚上一双破旧人字拖,一眼望过去,就是家道中落的落魄懒散的浪荡小痞子形象。
曾经从发型到衣着总是一丝不苟,晚上应酬客户到午夜十二点,第二天早上,照旧精神抖擞地出现在众人面前;就算40度天,都西装领带外加名牌腕表去上班的一代精英型男;哪怕学生时期,明明也是颠倒全校女生的一根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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