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英杰想了一下说:“ 这个问题并非案情,那我就说两句个人看法吧。大家都知道的事了,人证、物证、附证都确实证明郭当阳是策划者,他本人也跑了,更加坐实了他的罪行。”
“首先说一下,我是不认为这个案子与郭当阳有关,可以很肯定的说,他绝对不是嫌疑人。你们所谓的人证,就是被‘意外’抓到的马三,及到郭当阳公司讨要余款的大块头,物证就是那辆车子在郭当阳朋友家中找到,再有就是他正好这个时候失联了,你们便把他扣上了潜逃帽子。”范思成笑说。
“林队你且不要急着驳我,先回答我几个问题,马三明明知道自己派出去打人的人全部被抓了,警方都已上门找他了,他居然还到处去赌钱?这是非常不全常理的,更不事常理的是,郭当阳买凶,怎么可能让别人知道自己是谁,让别人知道公司在哪?太扯了……。”
虽然开始的时候说了范思成问,林英杰答的,但是很快便成了三人对范思成一人的论战。因为四人里,只有范思成一人认为案子与郭当阳无关,现在警方将握的所有证据,都是别人造出来的。
虽然范思成的提出的问题尖锐,林英杰也无法完满回答,但是三人都坚持相信证据,只要证据来源是合法的,那么郭当阳就是这个案子的策划者。
办案以证据为准,这是执法和司法的本质精神。但是,范思成觉得,明知道这些证据和当事人之间有着不合理的地方,依然认为证据就是事实,那是对嫌疑人不负责,对被害人不负,更是对法律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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