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吃。
真好吃。
怪不得,现在许多吃腻了城市里山珍海味的有钱人,都想到农村来尝尝土家风味。
于是,就带动了各地的农家乐跟着风生水起。
那天。
范云带唐若去玩的那一家农家乐,生意就好得不行,天天热闹得让人眼红。
土灶烹出真美味。
松柴煮成香米酒。
菜,摆起。
酒,斟起。
范云爸从老坛子里舀出一大碗鸡爪子酒来,先是给希刚倒了一杯,又给范云倒了一杯。
他笑道:“你们尝尝这个酒,这个鸡爪子酒很好喝的,我已经泡了差不多有两三个月了,现在都已经入了味了。”
希刚喝了一口,赞道:“嗯,叔叔,确实不错,你放了糖了?是不是放了冰糖?怎么感觉有点甜丝丝的?这酒好像没什么度数啊!”
范云爸点点头:“我买的低度酒,嗯,是放了点冰糖,没放多少,喝吧!吃菜,吃菜。”
吃吧。
喝吧。
范云徒手抓起一只没有斩烂成小块的鸡腿啃着。
好吃。
希刚挺喜欢吃蘑菇和板栗,他边吃边赞:“……山上捡的野菇真鲜,板栗也炖的粉香粉甜的,味道棒极了。”
呵呵!
或许,在一些人的心中,这种烟熏火燎,任性而为的生活才是好的生活吧?
看吧。
在这里,连骨头都可以直接吐到地上,而不必担心会不会把地板弄脏,更不用象城里那样,进屋脱鞋,露出一只只男人们基本上臭不可闻、女人们也绝对不香的臭脚丫子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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