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准备明天早上再回去。
搭第一班车就好了。
晚饭时,范云一边喝汤,一边和他妈聊着天。
也没什么重点,无非就是东一句,西一句的一些琐事。
范云老子不管他娘俩,他的耳朵用来听可以,但是嘴巴却是用来喝酒吃菜的。
他连夹几颗盘中的油炸花生米,撂在口中嚼着,接着抿一口小酒,然后又把盘中那只无人问津的鱼头夹在自己碗中慢慢吃着。
其实。
范云爸喝酒只是个三流的水平,远远未达到最高境界,因为他仍需一口酒一口菜。
而那些真正的酒鬼只需一块咸菜咬咬、一根鸡爪子嚼嚼就能喝得熏熏然的,只见那酒鬼把咸菜鸡爪捏在手中半天抿一下啃一口,然后咕咚一口酒,厉害!酒量好极了,不服不行。
话说。
从前山东临沂府有一个人,有一天他到邻村去看望一位穷亲戚,到那海聊半天后该吃饭了,主人发现家中除了煎饼和半根大葱外绝无他物待客,只好连声道歉并将这根已经吃了两天的唯一下饭菜奉与客人。
访亲者心说我不能真吃他的啊,于是就将半截子大葱卷在煎饼中,边咬煎饼边往下拽,连吃三张煎饼那大葱未动一分一毫,可笑又可叹啊。
客人真是好客人,三张饼下肚,菜仍给主人留着。
范云爸可没那水平,他基本上是借饮酒之名行骗菜吃之实,吃呗!做了就是吃的,吃了不疼瞎了疼。
他现在对其它事情不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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