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字写的非常漂亮,这点可比丁远森强多了。
而且行文叙述,条理清楚,总体上来看还是很不错的。
“蛮好的。”
在方静楠的记忆里,自从自己调到了机动中队,这还是丁中队第一次夸自己。
可是,丁远森随后说道:“只是很多地方,废话都太多了,比如这段,什么当时天气如何如何,周围如何如何……最过分的还是这段,什么不远处两个小夫妻在葡萄架在喃喃私语……咱们这不是写小说,你当你是鸳鸯蝴蝶派?”
方静楠的脸“腾”的一下就红了。
丁远森还真的说准了,方静楠最喜欢看的就是鸳鸯蝴蝶派的小说,尤其喜欢张恨水的书。
自然而然的,她心里也有了一个文学女青年的梦。
方静楠原本就相当个记者或者干脆直接写小说,可阴差阳错的确成了一名特务。
梦想只能暂时被压在了内心的最深处。
可是,丁远森却给了她这样一个机会。
她接到任务,写着写着,就把这当成了实现自己文学梦的一个契机。
写的自然有些偏题了。
“这些无关紧要的东西全部划掉。”丁远森自顾自地说道:“你像赵胜,本来就不乐意看这些,你再弄这么一出,我保证他能看到睡着,你信不?”
方静楠又是有些不好意思,又是有些生气。
自己花费了几个晚上写好的东西,却被别人这么贬低,谁的心里会好受?
“拿回去重写。”丁远森把材料交还给了方静楠,正在这时,他忽然想到了什么:“对了,方静楠,你是不是喜欢写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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