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需要自己去证明,这件事不是你做的。
听起来很拗口,可是现实就是这么荒谬。
比如一起案件。
巡捕房是找到证据给你定罪,而不是找到证据帮你脱罪的。
在枪击案发生后,公共租界工部局向日本驻沪总领事馆提出了抗议。
“这些陆军的笨蛋啊。”
日本驻沪领事馆领事寺崎有些恼火的骂了一声。
当他接到抗议公函之后,脑海中冒出的第一想法,就是这起刺杀案是陆军情报机构的人做的。
这又陷入了一个荒唐的怪圈:
外务省毫不怀疑这是陆军做的,陆军特务机构认为是海军做的,海军方面偏偏又认为是日本民间特务组织做的。
而日本民间特务组织,什么都不知道。
日本的这些特务组织,互相之间基本不往来,不协作。
所以谁都不知道这件事究竟是谁做的,谁都认为和自己没有关系,谁都保持了沉默。
没人愿意承担这个责任。
反正和自己没有关系。
其实为自己辩解,尚有回旋可能。
但谁都不说话,全都保持沉默?
这不就是在那默认这件事是自己做的了?
日方不是没人不明白这个道理,但和自己没关系的事,自己为什么要去管呢?
因此,全上海的人都认定了,这次枪击案,就是日方做的!
甚至,日方的这种沉默,再度激怒了上海市民,以及工部局。
对于工部局方面来说,他们也知道这种抗议是没什么用处的,本来只是想表示一个态度,日方敷衍的回答一下“会进行调查”之类的话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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