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哟!哎哟!你轻一点啦!”于叔缩身挣脱了他的双手,摇头叹道:“我这把身子骨真的不中用啦,等明年儿子大学毕业,说什么也要让他过来接班。”
这段时间三天两头有外快进账,胡易手头一直很宽裕,日常生活再也不会感到拮据,花钱逐渐变的大手大脚起来。
不过所谓宽裕仅仅是相较自己以前的经济状况而言,他现在终究还是个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年轻人,怀里揣着几万卢布便有些飘飘然了。
没见过世面的人在消费方面自然也没有太高追求,胡易的大手大脚无非就是花钱时不再需要精打细算,想吃什么就买什么,口袋里的烟也从又便宜又臭的LD牌换成了万宝路、七星和白健。
他想给娜塔莎买点东西,可是实在不知道该买什么,只能着眼在日常饮食上,又以“狗粮基金”的名义给了她一些卢布去改善米莎的生活条件,下班早时也会买些肉骨头炖熟了喂给米莎。
米莎很通人性,虽然与胡易相处时间不多,但见这家伙与女主人分外亲昵,又总是给自己肉吃,便也对他亲切了许多,每次见面都一脸愁苦的瞪着圆眼珠撒欢,惹的他们二人十分开心。有时去网吧看到娜塔莎在忙,胡易就搬把椅子与米莎一起坐在门口透气,并且坚持要以自己的姓氏称呼它为“胡米莎”。
一个星期之后,付嘉辉从国内回来了。当晚胡易留在市场提货,没有去机场接机,第二天中午才看到他慢慢悠悠的来到摊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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