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件事情,当时,就是,恶性,流氓案子。
分局,市局,都很重视。
自然要抓这个变态流氓。
因为发生了丢失衣物,怀疑不是恶作剧,而是流氓性质【或者可能有人因为青春期好奇,或者离婚,或者鳏夫等,不过结合情况来看,最大的怀疑就是流氓惯犯,未必是QJ犯的可能性最大】。
而且结合各个地方反馈来看,案犯是随机性作案,无差别,流窜性可能性比较大。
再加上有人反映,有人在夜里在人窗户那里偷窥。
所以,流窜犯,惯犯,随机作案,不排除是小偷加流氓的可能性。
所以,就此情况,分局,或者市局统一部署,蹲点蹲守在各个地方,还发动群众,一起来抓这个坏蛋。
不过,收效甚微。
也就是为什么会判断是惯犯的可能性呢?
就是秘密排查了几次,也派人蹲守,或者假扮清洁工,扫垃圾的,走街串巷做小买卖的,结果一无所获。
那么这种情况,公丨安丨人员判断,这一定是惯犯,而且反侦察能力很强。
蹲点,秘密排查,不可能泄密。
所以,只能是惯犯,反侦察经验,能力很强。
只要发现有可疑,就停止作案。一旦蹲守撤了,哎,又冒出来了。
所以,只可能是惯犯,绝对是惯犯。
公丨安丨人员,已经下了定义,并且反复派人蹲守,暗中观察,或者秘密排查两牢分子。尤其是两类。一类,流氓犯【刑满释放,或者不排除可能存在因病假释中再次作案的情况】。一类,小偷,有流氓的前科,或者曾经犯有风化案件,流氓案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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