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那个人给这边说是我什么单位的,有什么什么货,名片等等都有。给这边这家单位呢,说是客户要订货。
重点在哪里?
报警的那家,有人又告发他们走私文物。而货物的来源是这边这家。丨警丨察最后在这家搜出了文物,或者高仿品。
等于同时坑了两家单位。
那个人可不止只有这一招哦。
有可能是一个人要出手物件,或者请某家店给估估价之类。或者是一看,就是吃那碗饭【下地,挖地瓜什么的】。东西很扎眼的。这是一种。那就可能分几种了。
通常会说,高价收购,或者压价,就知道你来路不正,就是黑了你,你也不敢吱声,或者去报警。
当然说,为了一个物件,就人磕嗤,拿货走人?或者为了个东西要杀人?
这种编造的成分太水。
冒充H吃H,蒙头,暴打一顿,抢走,这个情节,或许还有可能。
抢劫和杀人,那可罪名区别大了。
能开到这种店也好,单位也好,能存活好多年的,那可不是有人这么简单。
这都不是重点。
而是既然有这个东西,对方,或许还有别的猜测,就是来人手里可能还有别的东西。是不是得好好谈谈?对吧?
一是高价要了这个货。
一是探探底,是不是还有别的地瓜?
一是客人上门,是不是得亮亮自己家的部分底,看能不能做成一笔大生意,对吧?
人家能带这种真货出来的,不可能是穷人,也不可能是完全的棒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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