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冷,冬天的大雪甚至可以活活将一个人埋进去。当我五岁的时候,住在小镇另一头的史蒂夫就被埋在了大雪之中,直到开春的时候才被人找到,据说当他的脸从肮脏的雪水中显露出来的时候,上面还带着奇异的微笑。他大半夜醉醺醺地从酒回家的时候昏倒在了路边,大家都以为他失踪了,逃离了体弱多病的妻子与不满5岁的女儿,跑到纽约去重新谋生去了,谁也没想着要在堆到大腿那么高的雪堆里四处戳一戳。也不能怪我们,那时候所有人都梦想着去纽约,去费城,在车水马龙的大城市实现自己的美国梦。总有人小声诉说着衣锦还乡的传说,引诱着年轻的,不谙世事的男男女女怀揣着不切实际的愿想背井离乡,而我就是其中一员。
如果我没有离开,我此时恐怕早已结婚,或许正怀着我的第三个孩子。我亮金色的髦发会褪成黯淡的枯黄色,眼神空洞,奶|子下垂,变成小镇上千千万万个臃肿疲惫的女人中的一员,思考着什么时候我的丈夫才认为我们生够了孩子,不会在大半夜粗暴地摇醒我,满足他无穷无尽的欲望。
那不是我想要的人生,于是我在16岁离开了我的家乡,从此再也没有回去。
后来,我成为了康斯薇露·范德比尔特小姐的贴身女仆。
尽管这么说,我并不是一个恰当的“小姐的女仆”,因为康斯薇露小姐还未出嫁。因此除了照顾小姐的衣食起居,我也要分担一些范德比尔特家宅中的琐事,譬如为起居室除尘,替夫人与小姐跑腿,等等。尽管如此,当我顶着纽约的烈日,汗流浃背地坐在马车上去替小姐取刚刚从巴黎运来的香水时,我的身份仍然比那些匆匆从街道上走过的秘书与打字员高贵,更不要说那些乡下姑娘——至少我是这么坚信的。她们不过是一些愚蠢温顺的,上了两年速记课程就跑去纽约某个又臭又旧的大楼里应聘一个星期两美金的工作的无知女孩,为了涨可怜的25美分工资也许还不得不对老板曲意逢迎,卑躬屈膝。然而,不是谁都能成为范德比尔特家族的女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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