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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缪孝廉涣,余年家子也。其儿喜官,年十二,性顽劣,与群儿戏溲于井中。是夜得疾,呼为井泉童子所控,府城隍批责二十板。旦起视之,两臀青矣,疾小痊。越三日,复剧,又呼曰“井泉童子嫌城隍神徇同乡情而罪大罚小,故又控于司路神,神云‘此儿污人食井,罪与蛊毒同科,应取其命。’”是夕遂卒。

问“城隍何人?”曰“周公范莲,庚戌翰林,苏州人,为河南某郡太守,正直慈祥。每杖人,不忍看,必以扇掩其面。

这段是文言文,以我所学的知识简单翻译一下,大概是说有个苏州人,家里有个叫喜官的儿子十二岁。这个喜官比较顽皮,有一次和其他小孩一起玩的时候往井里撒尿,当晚突然得了重病,之后满口胡话说自己被井泉童子给抓了,送去城隍庙那里挨了二十板子,一看屁股,确实被打得青紫,不过怪病倒是好了一些。

但是没过几天,病情又复发了,喜官就说自己又被井泉童子抓去司路神那里,说城隍徇私,因为是同乡所以包庇。

司路神没惯着,说喜官往井里撒尿就跟投蛊下毒同罪,应该斩首,结果喜官没多久就病死了。

之后有人问,城隍是何人啊?

答曰城隍叫范莲,也是苏州人,曾经在河南做过太守,这个人心善,每次打人板子都不忍心看的,都用扇子挡住脸,所以他并不是因为同乡就包庇喜官,而是他本人就那样,对谁都仁慈,一切都是一场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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