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前,被告席上的两位律师一边准备开庭用的文件,一边低声嘀咕着什么,又说又笑的,一副胜券在握的表情。
原告席上只有王川一人,显得有些形单影孤。
“原告,请陈述你的诉讼请求和事实及理由。”片刻后,女法官敲响法槌, 正式开庭,走完前面的程序后, 她大声道。
不知道是不是今天旁听的人多,电视台的人也在的缘故,女法官显得很有气势。
“原告诉讼请求:一、判决被告工程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给付原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四十九万一千三百元、丧葬补助金二万三千五百二十六元,共计五十一万四千八百二十六元;
二、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标准按照二零一二年xx省居民月均收入三千九百二十一元×0.3×2人计算;
三、诉讼费由路桥公司承担。
事实及理由:二零一二年一月十日,原告之子马哲在被告工程公司承建的桥梁工程项目工地劳动中,因交通事故身亡。
桥梁工程项目的承包方被告工程公司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李强。
在马哲出事时,工程公司现场组织人员指派其在公路上施工,违反《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强制性规定,导致马哲死亡,后经交通管理认定马哲与肇事方负同等责任。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一日,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判决确认工程公司将工程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工程公司虽然与马哲不存在劳动关系,但工程公司存在违法转包的行为,应对马哲因工死亡的后果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退出阅读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finalbooks.work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