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民间流传着很多关于骰子游戏的故事,如远古时期各路神仙通过掷骰子来决定各自的管辖范围;各路神仙通过掷骰子来决定自己管辖内平民的生死悲欢等等。
建立于1642年的甘丹颇章地方政府时期,骰子游戏已成为一种即斗智又消遣的娱乐活动,受到普通百姓的欢迎,成为人们生活中重要的一种娱乐活动。
直到今天,骰子游戏仍然是雪区传统的娱乐活动,成为藏族民间文化中一颗璀璨的明珠。
“怎么玩呢?”林力问。
藏族同事于是简单介绍了规则:
骰子游戏基本规则简单明了。一般有2人、3人、4人局之分,4人局是二人为一组对峙。
开始时每人(每组)手持九枚筹码,上午必须由年岁最大的开始掷骰子,下午由年岁最小的开始掷骰子,然后按顺时针方向掷骰子。游戏开始后按照骰子点数摆放的第一个筹码,规定为放两枚,如果掷出的点数为2、3或12,则可以放三枚,这一开头的筹码叫做母筹码,从第二次起只能下一枚筹码,这种单放的筹码称为子筹码。游戏过程中,当掷出的点数与自家原先摆放筹码所处的点数吻合时,可以从手中的筹码在自家筹码上另加一枚,凡点数与自家的筹码之间的点数相同,可以合并。玩家筹码间可以互相拼杀,其条件为以多吃少、等数互吃。不管是合并、上加或吃对家的筹码,都有再次掷骰的权力。此外,当自家的筹码数目比对方少,而且刚好掷到对家筹码所处的点数上时,只能停留在原位,按兵不动。当一家的筹码被对家吃光时,只要这一家掷出九点(必须是6+3点),那么将手中的九枚筹码全部放在九点上,与对家继续游戏。另外,当玩家掷出2点时,可以在2点上放2枚筹码。如果2点上已有自己的筹码,可以直接加上多于原有筹码一枚的筹码,比如原有二枚筹码,则可以再加三枚;如果2点上有对家的筹码,则可以吃对家的筹码,而且在2点上放比对家原有筹码多一枚的筹码,然后让对家继续掷骰子。如果玩家掷出2点后,不想直接放筹码或吃对家的筹码,则可以再掷一次,然后可以将掷出的点数与2点同时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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