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的时候,志民凭借着几年的狩猎经验,轻而易举的找到了山中废弃的呛子。尽管没有铺盖行李,但拾一些干柴烧暖土炕,再钻入厚厚的稻草堆里,一夜也很快就会过去。当然,睡觉之前一定要在呛子的门口点上一堆篝火,再压上一些湿湿的柴禾,足以抵御大山牲口的闯入。
在第四天的上午,志民终于走上了官道。他用最后的三颗子丨弹丨打到了一只麋鹿,开膛破肚之后,用杀猪刀砍倒了几棵小树,找到一些废弃的铁丝套,拆开来,绑了一个简易的爬犁,拉着爬犁上了官道。没有外衣的棉衣裤被树枝刮得已经千疮百孔,一团团的棉絮露了出来,胡子也长得很长,一根根的摸起来都扎手。志民之所以要拉上这只麋鹿,是因为这样更像是一个猎人,更容易混入城里。据他自己的估计,画影图形缉拿自己的告示一定张贴在城门了。但画出来的人和真实的人之间,一定会存在着差距的。做了一年多的丨警丨察,还没有听过那一个被缉拿的凶犯;是对照画出来的图像抓到的。
一阵銮铃声在身后传了过来,志民闪到了路边回头望过去,一挂三匹马拉着的马车,在扬起的一串串鞭哨儿声中快速的跑来。志民急忙摆手示意马车停下来,等马车跑到志民的身边的时候,“吁,吁”车老板勒住了马的缰绳问道:“要捎个脚吗?”车老板是一位五十多岁的男人,穿着一身的黑布衣裤,车上拉着一垛高高的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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