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般开展调查时,技术科意外有了新线索。
在从现场带回来的连云驰的一瓶非处方药瓶身上,发现一枚新指纹,经对比,指纹是一名有偷窃伤害罪前科的惯犯留下的,叫韦昌华,百城东县人,年前才出狱,现人就在百城,近期时常在案发片区出没。
这一最新线索让高强度忙碌了几天的刑侦队振奋不已。吴胜堂更是主动请缨带队抓捕,盯梢从前天开始,只是那韦昌华似乎有所警觉,连续两天未见踪影。
身为队长,易彬一向率先垂范,不落下任何一次行动。这次的抓捕由吴胜堂主帅,他后援,连轴忙了数十个小时,直到方才回来稍作休息,凌晨再去换班。
虽有倦意,但他毫无休息的欲望,他在等一通电话。
对于同侪的推断,他不是不赞同,只是多年的刑侦经验和直觉告诉他,就算韦昌华是凶手,也并非杀害连云殷的真凶。
直觉并不可靠,他需要证据。他正在等待的,就是一个可以间接证明自己直觉的证据。
燃尽的烟灰带着微温的热,几度落在手背,终于唤回他的神思。
看了眼自燃过半的香烟,他动了动手,将之捻灭于烟灰缸,与此同时,目光触及放在一旁的钥匙。
那是702的大门钥匙。
平静无波的面容微动,一直深锁的眉宇不由舒展,他伸手取过来。
只是一把很普通的钥匙,甚至没钥匙扣,是向梓桑直接从钥匙串取下的。他清晰记得当时的她,眼眶微红,面容隐忍悲伤,费了很大劲才取下,钥匙递到他手中,大大的双眼一瞬不瞬看着他,声音低哑轻颤:“警察同志,钥匙给你,请你们……尽早抓到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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