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真是小看你小子了,原本以为你会是埋在地底下的枯骨,现在看来你是吃人不吐骨头的豺狼啊。”
“我是豺狼,你就是专门掏粪门的鬣狗。”
慕容魁一脚将我踢到了水池子里面。
“目无尊卑长幼,粗鄙不堪。”
只是慕容魁笑的很是大声,比之前的笑容爽朗太多了。晚餐时分,裴琥珀炖了排骨,桌子上还摆了四瓶好酒。
“还真被你小子猜对了。果然身负桃花劫的人就是不一样啊,妇女之友是也。”
“吃东西还堵不住你的嘴,魁老头,你真要走了?”
裴琥珀也跟着我称裴老头了,有点夫唱妇随的架势了。只是她早就心有所属,那个人压根不是我罢了。
“是啊,待了二十年了,再待下去恐怕要老死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了。”
“去哪?”
“去那个连下雪都下不痛快的京城,出来二十年了,也该回去瞧上一眼了。”
“这酒好是好,就是喝起来不痛快。就跟白红楼这个名字一样,脂粉气太重。”
我喝了一大口酒说道。
“六朝古都,贩夫走卒皆有胭脂气,常年住在这里憋屈但不窝囊,再住下去,恐怕真有人认为我是刀不锋利马太瘦咯。”
慕容魁同样喝了一大口酒,眼神中有些伤感又有些茫然。茅屋外面终于开始雷声阵阵,随后便是大雨倾盆,让这金陵彻底坐实了胭脂气这一说,夏天真是不远了。
因为下雨的原因,本来还有点亮光的天色一下子暗了下来。今年雨下的大,天黑的早,让这个臭气熏天的地方笼罩了一丝丝看不见的伤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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