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皇三十七年,三月十七日。始皇帝连昭三条,首曰::“顾念民生艰难,山东诸郡律法于民不合,着大皇子扶苏出镇云中郡、雁门郡、代郡郡守,兼领三郡郡尉,官秩万石。节制地方,统领军政。有便宜黜陟之权……”
古代写字不方便,一个字一个字都要在竹简上刻下去,所以很多事情都尽量用最精简的文字来表述出来。如文言文就是这般发展下来的,到后来书写成本和印刷成本不断下降以后,白话文就越来越普及了。除了少数特殊的地方用文言文外,其余地方就越发少了起来。
始皇帝嬴政此次下诏,连续有三条。
先,便是对扶苏的任免处置。扶苏作为大皇子,这职位当然不会低。一来就是郡守,而且更为彪悍的是,扶苏的官秩要远超过一般的郡守。官制和官秩是不同的,虽说两者读音一样却意思不同。扶苏眼下是皇长子,可皇长子本身是没有级别的,要说起来始皇三十多个儿子难不成都要封官封爵?要知道秦朝坚定实行郡县制的结果就是使得宗室,包括皇帝的直系宗室都失去了封王封国的可能。最多,只是用国家来供养并且保持很高的地位。除此之外,那种封地之内几乎独立的情况根本是没有的。
扯远点说,后世也有人认为就是秦朝宗室力量太弱才使得秦国骤亡,这也让汉时封国说十分走俏。
撇去扯远的,扶苏身为皇长子,在诸多皇子之中地位当然是最高的。就凭扶苏以前担任宫内宿卫长官的资历,扶苏的官秩【注意不是官制官职是官秩】也比得上一般地方的郡守之职了,有两千石。到后来扶苏监军北方军团,扶苏的官秩已经升级到了五千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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