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
做为一个农奴制国家的首都,农奴国家所特有的奴隶市场更是随地可见。不但是达官贵人们有成群的奴隶,就连是一些普通市民后面,也跟着两三个奴隶。奴隶在这里是一种身份的标志,就算是一些偶尔来索拉默的人也会买上一两个奴隶,等到离开的时候再随手卖掉,或是找那些出租奴隶的地方,租一些奴隶。
阿卜对于奴隶一直没什么兴趣,毕竟他是一个流浪儿出身,在一段时期里他甚至连一个奴隶都不如。上一回他之所以在奴隶市场里救出露丝小姐,那是因为他把奴隶市场当成酒馆了。阿卜因为不识字所以才犯了错误,因此上最近他一直在和莫娜学习认字。既然那些精灵族的长老派莫娜走出耳语森林,莫娜自然对人类社会有一些了解,她精通人类的文字和精灵的文字。可是精灵的文字实在太难认了,阿卜一个都没学会。反正能看懂人类的文字就行了!
在经过一个灯火通明的奴隶市场以后,莫娜突然低声问道:“你要不要也买两个奴隶?很有身份哦!”
阿卜笑着摇摇头:“我的口袋里只有不到二十个金币了,拿什么买奴隶?买来我还要养活他吃饭穿衣,不能赚钱光花我的钱,有什么用?”
莫娜却问道:“强尼不是说,吸血鬼都要养血奴吗?”
“血奴与奴隶不太一样。”阿卜回忆着强尼告诉他的话,“那是我们用精神力控制下的人。他们有充足的血量,可以随时提供给我们,并且对我们非常忠诚。这与在奴隶市场里买到的奴隶是不一样的,如果我真的找一个血奴的话,至少会找一个身强体壮的剑士。实在不行,也要找一个兽人。再说,血奴的主要作用是在远行的时候,如果要经过无人区,找不到血源的话才备用血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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