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过来,退亲的。
这亲事是司寇博瀚他娘在他小时候给她定的,当时她和杜府的千金小姐是很要好的闺蜜,但是,这么多年了,一方已死,一方日子是过得越发好了。
两方严重不平等的情况下,婚约自然是无法维持的。
若是正常情况下,女方也不会去违约,毕竟他娘死了,他爹还是个大将军啊,但是,司寇博瀚在府中是怎么样的一种情况,那是大家都知道的。
这府中根本就没有他的地位,女方若是真的把女儿嫁过来,那才是推女儿入火坑呢。
是个父母,都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女儿受苦啊,因此,对方打着双方孩子年龄小,解除婚约的话,影响都不大,早提出早解决的主意。
秦瑾能够理解对方为人父母的想法,也没有说什么,换位思考,若是她是孩子的母亲,遇上这事还指不定怎么做呢。
换谁都不能干出,为了一个约定,就牺牲女儿的事情啊。
有感情就算了,共同患难什么的没问题,君无能妾不嫌弃,但是,这两娃根本就没有见过面,谈个屁的感情。
毕竟司寇博瀚现在在外人的眼里,可不是没有地位那么简单,在薛媚娘的运作下,简直是名声臭到谷底了。
因着退婚的事情,对方的态度还是可以的,和他们比起来,反倒是司寇家本家的奴仆,对司寇博瀚的事情更加的幸灾乐祸一点。
秦瑾在说明了情况之后,对方也没为难,只说司寇博瀚回来之后,把当初的玉佩还回去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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