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缕残阳被铁窗格切成细线,狄米崔?爱恩斯特里坐在门边,眼望狭长的光带出神。果冻似的夕晒比他活跃得多,悄悄挪动了三指宽,就快爬到短筒靴靴腰上。自从踏入罗森的领土,他再没用过自己的全名,奇怪的是,生活发生剧烈变动,内心对父姓的厌恶也沉淀分层,变得模棱两可,不像当初那样锥心刺骨了。
遗传正发挥作用,年轻人不安地猜测,父亲血液里无情无义的因子已精确传递给下一代。说谎比想象中容易,背叛也未造成多大困扰,内疚感的匮乏连自己都暗暗吃惊。至于不久前丢进监牢的同窗,除了若干自得与后怕,整件事被抛诸脑后,仿佛再无追忆的价值。
狄米崔?爱恩斯特里意识到他所具备的重大优势——企图心和不择手段的本能——前者提供动机,后者化设想为现实。具备这两点,等于把钥匙交给窃贼,紧闭的门扉将一一向他敞开,只待时机成熟,没什么是他不能做、做不到的……想着想着,母亲白色、蒙着死荫的面孔浮上心头,激起一阵强烈的愧疚。
心里有个声音提醒道:这把“钥匙”不亚于淬毒利刃,伤人至深,绝无宽恕,你不也饱尝滋味吗?狄米崔弯着腰,被事实狠击了一下。哪怕一瞬间,确信自己跟父亲同样冷酷也超出他的承受能力。父子俩的形象似乎合而为一,那面目十足可憎,让他全然不敢直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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