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肉鲜嫩,羊汤鲜滑,吃得丁尘心花怒放,一个劲的让葫芦丝多添水。葫芦丝虽然心情不好,不过对于加水这个建议响应程度倒是挺高,就是放盐总是磨磨蹭蹭——他这里不产盐,吃盐都靠人力从几百公里外的盐井往回背,所以要算硬通货,葫芦丝把盐看得比自己家的羊还重要。毕竟羊死了还可以再生,盐可是吃一粒少一粒。虽然丁尘把从伊斯尔带来的盐都给了他,但是葫芦丝习惯使然,仍然舍不得大手大脚。
丁尘倒也不以为意,其实他对美食不怎么挑剔,喜欢的也只是热食带来的心理慰籍。倒是丁晨和丁曦两兄妹对这寡淡的滋味有点遭不住。虽然说啃了两天速食之后,两个人对于食物的鉴赏水平有所下降,但是至少咸淡还是能吃得出来的。
丁晨还好一点,没咸味的肉吃不下去那就光喝汤,丁曦却舍不得羊肉,一个劲的嘀咕丁尘,让他和葫芦丝说,多放一点盐,她刚才看到丁尘给了葫芦丝好大一口袋盐,目测至少也有一公斤。然后丁尘每次都是慨然答应,然后绝口不提。
葫芦丝这里吃的盐是井盐,杂质很多,那一口袋盐其实吃不了多久,不久伊斯尔又不是盐贩子,背一个月的盐到处跑是图意什么?
丁曦又不傻,虽然听不懂丁尘和葫芦丝说的话,但是看葫芦丝一遍遍往锅里加水就是不放盐,就知道丁尘在忽悠自己,不禁老大不乐意。唯一的问题是丁尘和她从前认识的男人都不一样,一点都没有在乎她心情的意思,丁曦也没办法让她知道自己的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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