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次我们讲到了哪里来着,对了,骑士体力不支倒在了荒原边的城市里,救了他的是一个年轻的商人,雇佣穷困潦倒的骑士护送他回到王都。
是的,这是一位来自王都的大富商。
这位富商生得俊美加之家财万贯,很快赢得了满城姑娘的芳心,也许还有几个小伙子?虽然城里最漂亮的姑娘——旅馆老板家的女儿对他不冷不热,但是谁都能看出她看向富商时灼热的眼神。
毕竟她已经不再年轻,再等下去就真的要变成老姑娘了,看上她的男人要不老于世故只想让她做一尊漂亮的花瓶,要不就一穷二白除了真心什么都没有,这个姑娘野心勃勃,也不屑于去过平凡人的日子,若是错过了这个,她不知道还会不会有更好的对象出现。
只可惜富商对她不怎么感兴趣,王都的美人比她漂亮的比比皆是,比起容貌他更欣赏某些独特美好的品质。
比如勤奋,比如可爱的笨拙。
没错,富商喜欢上了旅馆里的小伙计,喜欢他灿烂如黄金的乱糟糟短发,喜欢他笨拙却永不放弃的刻苦坚持,喜欢到甚至会因为小伙计多看了旅店老板的女儿一眼而燃起孑然妒火。
但这是爱情吗?
见多识广的骑士在一边看得分明,暗地里自己跟自己赌起了要多久富商会转移目标。
要不了多久富商就会发现笨拙的小伙计根本跟不上他思维的速度和宽度,眼前只有小城这一亩三分地,远看有趣可爱的笨拙到了眼前就会变成恼人的麻烦,一时的兴趣其实完全维持不了长久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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